被告曹治霖(圖)承認於本年1月29日,在尖沙嘴美麗華商場一扶手電梯,以智能電話偷拍女生的裙底片段。法庭將案押後8月25日判刑,保釋期間待取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
案情指女生站於扶手電梯時感大腿無端被觸碰,轉身查看時驚見被告正偷拍,即大叫及報警。被告警誡下承認因壓力犯案。他以往無案底。
辯方指被告曾獲奧林匹克數學亞軍,以會考6A佳績入讀中大數學系,及後修畢碩士課程並加入天文台,成為家中經濟支柱,要照顧兄長及父母。
案發後11日他將參加關乎工作的內部考試,是次在壓力下愚蠢犯案。事發後他主動將醜事告知教會及中學師長,希望獲得接納及協助。
案件編號:KCCC2234/15
■記者陳美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