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譚耀宗指,起草《基本法》的時候已諮詢過鄉議局,「佢哋(鄉議局)都係好清晰去表達佢哋嘅關注喺邊度,所以我哋後來就形成咗《基本法》第40條,就話新界原居民嘅合法傳統權益受到保護」,因此認為「呢個內容(合法傳統權益)係應該包括埋佢哋個丁屋權嗰方面」。
不過亦有意見認為,《基本法》第40條並無提及丁屋,而有關政策始於1972年,當年港英政府為改善原居民居住問題而提出,根本與傳統權益無關,而港英政府於1972年在立法局宣讀丁屋政策時,已強調是中短期措施。
吳靄儀亦指出,丁屋只屬一項政策,有關政策「只可以話係體現某一啲佢哋(原居民)嘅傳統權利,但係就唔可以話1972年嘅政策就係佢哋嘅傳統權利」。
■記者呂浩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