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食安眠藥先瞓到,對住個冷氣都狂出汗,我話我唔食藥喇,佢就叫我做機,但做咗咁耐,一磅都減唔到。」區小姐直言,至今仍不知跟進她的醫生姓甚名誰,中心也沒有掛出醫生的執照,她又指,即使她沒有見醫生,中心也會繼續為她開藥。
郭家麒指,醫生需要向求診者講述所服的藥物名稱,藥袋無標籤或故意錯誤標籤均違反法例。他指公司管有「Satamin」及「Triacin」兩種藥物,相信是以受聘的醫生名字訂購,若醫生沒有掛出執照,可能是無牌行醫,政府一定要作出監管,「應該要有個發牌制度,如果唔係佢轉頭執咗笠改個名又開過。」
該公司要求客人介紹新客才退回款項,郭家麒認為屬金字塔式銷售,「佢咁樣係犯法,以前都試過成功起訴,衞生署或商業罪案調查科應該介入。」
消委會副總幹事劉燕卿指,若纖體中心在銷售時聲稱毋須服藥,其後貨不對辦,消費者可以民事索償。衞生署規定替拉曲考只能用作治療甲狀腺疾病,不能用於減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