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若參加計劃一個月後成功找到月薪6,500以下的全職工作,並持續工作三個月,將分三階段獲發5,000元獎金。上班首日先獲500元,工作滿一個月再得1,500元,尾數於三個月後發放。全職工作的定義是每周工作不能少於30小時。
申請人須在完成每個階段工作期後的兩個星期內提出獎勵金申請,10天內會知道申請結果,勞工處會以郵寄方式寄出支票。參加者兩年內可就每階段申領獎勵金一次,即使申請人中途轉工,也可在第二份工申請獎勵金餘額。
政府推出有關計劃旨在改善「有工冇人做,有人冇工做」問題。但勞工界立法會議員葉偉明質疑成效,認為政府若要解決市場錯配問題,要加強就業培訓及發展多元化產業,工會又關注計劃推行後,僱主會否乘機壓價。市民可致電計劃熱線25947814查詢,或瀏覽勞工處網站 http://www.jobs.gov.hk了解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