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被告郭悅生(56歲)否認部份指控,法庭早前在他認罪下召開聆訊,郭稱購入的毛公仔、玩具等貨物,是已經或預備送給約50名親友。裁判官陳炳宙昨指如此多親友喜愛迪士尼的機會很低,而且正常人不會預早購入逾千件禮物放家中,批評郭說法有違常理。陳官續指郭耗資10萬元大手入貨,用作轉售是唯一合理推論。
兩名受賄舊同事早前亦任特赦證人作供,承認幫郭入貨及郭有提及轉售貨物。陳官昨指兩人直認不諱,證供雖有分歧但非實質矛盾,故接納證供。
辯方求情指郭無案底,2006年起在迪士尼工作,本案在他於2013年底被解僱後發生,嚴重性不如偷僱主金錢。陳官聞言質疑:「貪污比盜竊嚴重性低啲?」辯方回應同意本案屬違反誠信,郭願向公司賠償78,585元折扣得益,請求法庭先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惟陳官拒絕。
陳官指郭是本案始作俑者,牟利之餘還向兩名舊同事行賄,需判處監禁,而且郭正因違反公司規定,轉售一隻購自迪士尼樂園的手錶而被解僱,可見他是再三地明知故犯。由於郭爭議案情,故不獲認罪的全數三分之一減刑,終被判囚11個月及須賠償。
案件編號:TWCC399/16
■記者伍嘉豪、勞東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