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得1200人有權選特首

蘋果日報 2011/12/13 00:00


市民未能一人一票普選特首前,特首是由特首選舉委員會成員提名及投票選出。因此無論是唐英年、梁振英或泛民陣營,都要在這個只有1,200議席的小圈子「霸位」,以求取得至少150個提名,獲得入場參選資格。
選管會已訂明,明年3月25日為特首選舉投票日,1,200個選委會成員會在當日投票,選出新一屆特首。要成為特首候選人,須經過選委會「篩選」,因為只有獲至少150個選委提名者,才獲參選資格;普通市民要入場,顯然是異想天開。
選管會至今未公佈特首選舉提名期。按上屆安排,有可能在投票日前的一個月展開,為期約近兩星期。換言之,特首提名期約在明年2月初展開。
提名期結束之日,才是真正候選人誕生之時。就算過了提名這一關,候選人仍要通過第二關,必須取得全體選委會過半數支持、即601票或以上,才可正式當選。若首階段有三人進場,最低票的候選人會出局,選委要為餘下兩人進行第二輪投票。兩輪選舉後,若仍無候選人取得過半數有效票,選舉會立即終止,重新提名及選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