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年廚師疑分別利用220萬及350萬元的虛假交通銀行本票,欺騙兩名擬出售法拉利名車的車主,首次事敗逃去,五日後重施故技得手,成功瞞過車主,駕走法拉利絕塵而去,惟事後落網被捕。案件昨在西九龍法院提堂,控方稱涉案金額高,案情嚴重,或轉介更高級別法院處理。被告申請保釋但終被拒,還柙候訊。
記者:袁楚楚
被告陳德康(34歲)報稱廚師,被控一項企圖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及一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控罪指他於本年12月4日在長沙灣政府合署二樓運輸署,以欺騙手段企圖取得屬於樓國華的法拉利私家車,並於同月9日不誠實地取得屬於麥寶文的法拉利私家車。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控方申請押後案件作進一步調查。
控方透露,被告兩次犯案手法一樣,首次犯案於本月4日,被告在長沙灣政府合署運輸署內與一名賣家交易一部法拉利私家車,出示一張註有當日日期的220萬元懷疑偽造的交通銀行本票,惟事敗逃去。
相隔數日被告重施故技,以另一張350萬的懷疑偽造的交通銀行本票作交易,並成功駕走一架法拉利。事件其後被揭發,被告於上周六下午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