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權分立】戴耀廷分析政權「分工論」:謀削法院覆核政策權力
司法覆核三權分立林鄭月娥戴耀廷
行會成員湯家驊形容三權分立的爭議並無意思,連前港大法律學院副教授戴耀廷也認同指,憲法學中的三權分立沒有「pure form(純粹形式)」,所以爭論意義不大。不過令戴耀廷憂心的是,政權可能試圖提出「香港不行三權分立」等論述,來扭轉香港的核心價值、配合國家主席習近平的「三權合作」論,譬如為日後限制司法覆核權鋪路。
湯家驊指政治上有三權分立的概念,但憲制上沒有,又指三權之間的重點在於制衡,不是「分立」。戴耀廷接受《蘋果》查詢時表示,憲法學裏的三權分立沒有「pure form(純粹形式)」,不論英式、美式或法式的行政立法之間關係都有不同,重點是有互相制衡,「話佢唔係三權分立,係三權分工,但又認同有制約,爭議個實質意義就不大」,因為「着重點、個精神在於制約」。
雖然林鄭月娥與湯家驊都不敢說三權之間沒有互相制約,但戴耀廷指出,林鄭等人強調「三權分工」背後有另一重政治意義,「分工之後係咩啊?分工合作吖嘛」。他認為林鄭的說法是要對應習近平的三權合作論,「點解執着喺語言同文字上,政權想做啲動作,做呢啲實質動作前要出師有名」。
戴進一步剖析眼前政府挑起的三權分立爭論,指政權不能一下子改變所有事情,於是由公眾論述入手,嘗試改變香港的核心價值。他舉例指,過去政府將法治演繹成不守法就是違反法治一樣,刻意扭轉法治重制約、限制權力的核心,「將公眾論述慢慢扭一扭扭少少,唔理佢到咁上下就變咗另一樣嘢」,而背後目的正是削弱來自立法及司法機關的制約權力,合理化及實踐專制統治。
政權具體想做到的,戴耀廷擔心是收窄司法覆核權。他指出,學術界一直對法院覆核行政機關的程度高低有爭議。在三權分立情況下,法院可一直發展覆核權,譬如香港終審法院就曾經引入英國案例中的「合理期望」,作為司法覆核的法律原則,使法院有更深度的司法覆核權,「直頭睇你個決定合唔合理,唔止睇係咪符合法律條文」,因為在此原則下,政府要考慮其政策會產生甚麼合理期望並因而受制約,但現在政府試圖扭轉這憲制概念,以便在不直接取走有關權力下大幅削弱制約權,他以《基本法》列明立法會議員可以否決財政預算案為例,指現時就不能以癱瘓政府為目的否決預算案,但其實「《基本法》冇講(有條件)㗎喎」。
戴憂慮,政府現時做公眾論述工夫,日後就成為司法覆核案件的抗辯理由,質疑法院只能按法律條文詮釋政府政策,不能考慮政策是否合理,也迫使法院在詮釋法律時要給予行政部門最大寬度,「佢做嘅公眾論述工夫、改教科書,社會主流接受咗睇法,法院都避唔開主流」。
戴形容政權的改變論述是第一步,「一步步踩埋去」,「佢唔可以將司法覆核拎走,但可以將佢收窄」,最極端或會出現人大釋法指容許法院司法覆核,但設下條件及限度。他稱,在此考慮下,爭議就變成有所謂,「喝住佢就有意思」,直言政權可以刪改教科書及政府文件,但不能喝止專業團體及學者撰文等論述,強調要在公共空間持續論述戰。
限制向香港法院司法覆核行政機關決定的做法其實已實行,生效兩個月的「港版國安法」第十四條(三)款,條文列明「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作出的決定不受司法覆核」,遭質疑是凌駕於香港司法體系。
-----------------------------
-----------------------------
《本土情味》結集《飲食男女》雜誌經典欄目「老字號」文章,記錄香港40家飲食老店的動人故事,見證香港飲食史的甜酸苦辣。即日起,於各大便利店及書報攤有售,並於
《蘋果日報》你的優惠 網上獨家發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