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四川大地震,受震波影響的地區甚為廣泛,除了破壞最嚴重的北川及汶川等市鎮之外,有港人在四川巴中市的親友,在地震期間從二樓跌下來,手腳受傷,被送到當地醫院救治,竟被要求先付1.3萬元手術費,否則不獲治療,批評當地政府無情。
港人馬先生的舅仔是四川巴中市人,上周一(12日)四川大地震發生時,他的舅仔正在家中,整個人站不穩,從二樓跌下來,手腳受傷。之後被緊急送到當地一間醫院,怎料醫護人員辦理登記手續時,竟要求舅仔的太太,先支付1.3萬元手術費,否則不為他做手術,情況就如平日「冇錢冇得醫」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