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相爆片】彌敦道十字路口影婚照 目擊者:害己害人
奪命十字路口危險婚妙照交通黑點險象環生
【10:54更新】有市民聲稱昨日黃昏已曾在彌敦道近佐敦見過同一對新人在街頭影婚紗照,新人與攝影師均疑操普通話。
為拍攝獨一無二的婚紗照,可以去到幾盡?彌敦道與亞皆老街交界屢次發生嚴重意外被列為黑點,但有目擊稱昨晚(周日晚)一對新人疑為拍照婚紗照,竟然不理會紅燈及交通規則,危站上述十字路口黃格內近十分鐘,以方便攝影師拍照,卻令大量車輛途經時紛紛要慢駛以免發生意外,有巴士更僅僅與新人「擦身而過」。目擊者斥新人做法害人害己,不單隨時紅事變白事,更可能危及自己及他人性命,認為若警方發現類似情況應考慮執法及檢控。
拍下新人驚險一幕的周先生指昨晚約八時許,他途經旺角亞皆老街與彌敦道交界的十字路口,該路口長期是交通黑點,去年11月即曾有內地來港旅遊的少女在上址慘被轉彎的城巴輾斷腳,現時不少市民在上址過馬路時仍是顯得非常小心。但周先生昨晚步至上址時,卻見到行人過路燈仍是紅燈的情況下,突然有一對男女「危站」在十字路口黃格內,途人紛紛投以注目禮。
周先生細看下發現原來女方正穿著婚紗,男的則穿T恤牛仔褲,疑似是拍攝婚紗照,而兩人附近至少有兩名穿拖鞋的攝影師分別手執相機及攝錄機進行拍攝,對四周的危險交通情況置若罔聞。周先生稱,當時目擊不少車輛經過該十字路口時為免撞倒新人,均紛紛減慢車速及迴避,在上述路口需要由亞皆老街左轉入彌敦道南行線的雙層巴士,車長更要小心奕奕「超慢駛」,以免撞到一對新人,但情況極驚險。周懷疑曾有巴士距離一對新人僅得一、兩個身位,稍一不慎恐即會發生慘劇。
周先生稱他見一對新人至少逗留於十字路口上近十分鐘,致險象環生,直至周先生離開之時新人仍未離開十字路口。周先生本身亦是駕駛者,對此格外感到憤怒。他批評無論是新人還是攝影師若提出要拍攝這樣危險的婚紗照,均屬難以接受,因分分鐘「紅事變白事」搞出人命,受害人亦有可能不止是一對新人,還可以包括無辜的途人。事實上假若真的有車輛因為閃避這對新人不幸引發嚴重嚴外,司機會很無辜,因隨時會因危險駕駛被捕甚至坐監。
大律師陸偉雄亦指若新人為了拍婚紗照危站於黃格,已涉嫌觸犯《道路交通條例》第48條,因新人亦是行人,而「任何使用道路的行人,或於任何道路上駕駛人力車的人疏忽地危害其本人或他人的安全,即屬犯罪」,可判罰款2,000元。另外假若因一對新人危站與十字路口引發意外造成人命傷亡及財物損失,一對新人料需負起龐大的賠償責任,可能被死傷者索償,若影危險相片是由婚紗攝影師提議的,攝影師亦有可能遭索償。
一對新人周日晚危站在旺角彌敦道與亞皆老街交界黃格內疑為影婚紗照,險象環生(周先生提供)
有巴士要超慢速轉彎時免撞倒一對危站在十字路口的新人,情況驚險(周先生提供)
有巴士要超慢速轉彎時免撞倒一對危站在十字路口的新人,情況驚險(周先生提供)
一對新人周日晚危站在旺角彌敦道與亞皆老街交界黃格內疑為影婚紗照,險象環生(周先生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