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先生問:我現時居住的大廈獲市建局邀請參與自願樓宇復修試驗計劃。作為其中一業主,我希望知道為甚麼市建局需要大廈業主立案法團聘請認可人士統籌及監督整項復修工程?
答:樓宇保養、修葺、翻新、改建及加建工程,事前必須有周詳計劃。要有理想效果,大廈業主更應尋求建築專業人士協助,以及選取信譽良好及豐富經驗的承建商。
根據《建築物條例》,任何人士如欲進行建築工程,均需聘任一位認可人士作為工程統籌人,以及聘任一位註冊結構工程師處理涉及結構部份的工作。
所謂認可人士,是獲建築事務監督接受註冊及認可的合資格建築專業人士,獲授權執行《建築物條例》所特訂的工作及程序,以及負上相關責任。
按條例制訂工程項目
樓宇修葺及改善工程,往往涉及專門技術知識及經驗,大廈業主未必具備這方面知識,故業主立案法團需要聘請建築專業人士,提供意見,按有關法定條例制訂工程項目、圖則、投標書、合約、施工細則,監督工程的進行和質素,以確保工程按合約訂明的規格進行及完成,使業主所集合的資金能適當及合理地運用在維修工程上。
業主須考慮修葺或改善工程性質,是否與該認可人士及註冊結構工程師經驗及工作紀錄相符。
香港建築師學會、香港工程師學會及香港測量師學會等專業團體,均保存一份合資格會員名單及執業顧問公司資料,供市民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