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謝潔瑩(33歲)被控五項罪名,包括三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兩項偷竊罪,她否認偷竊罪,但已承認擅取前男友父親的信用卡,簽卡騙取逾萬元財物。
被告的37歲前男友李業成昨出庭指證前女友,並細說二人親密關係。他指自己於三年前認識當時任職保險經紀的被告,相戀約一年,分手後仍維持友好關係,去年9月,他更將一套寓所鑰匙交給被告,好讓晚上在露宿者之家留宿的她,在日間能到自己與父親的家中使用電腦,條件是被告每次到訪前必須先告訴他。另外,李說自己知道被告早已在台灣結婚並育有一子。
李表示,他後來發現寓所的洗手間曾被使用過,懷疑被告曾多次暗中到訪。李決定將家中門鎖換掉,去年10月21日經點算下,發現家中屬於父親的現金、金飾及信用卡不翼而飛,該信用卡更被用以購買更多金飾,包括金手鏈、金頸鏈、金手鐲及銀手鏈,遂報警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