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誤殺案】周向榮否認宣傳提及CIK療程可治病
周向榮麥允齡陳冠忠DR誤殺案
2012年發生的DR醫學美容事故,集團創辦人周向榮、女西醫麥允齡及技術室化驗員陳冠忠各被控一項誤殺罪。周向榮強調涉案的CIK療程只是保健,並非用來治病。控方反駁指DR內部通告有提及CIK療程可減輕風濕、敏感、痛症等,案中事主亦稱職員告訴她對濕疹有幫助,認為周所謂的保健就是治療,他明知員工會向客人介紹療效。周稱絕不同意,反問:「叫啲客人瞓得好啲、減少精神壓力、做運動,都可以減輕痛症,咁又係治療呀?」控方則指以上建議都不涉及注射東西入人體。
周亦指通告寫明不准宣傳CIK可醫病,對於事主黃鳳群獲告知可減輕濕疹,周感到出奇,他稱只預期員工說「幫到你」,但不應說能針對某種病;控方質疑他只是警告員工切勿明言「治病」字眼,以貫徹其「保健」理論。周中途澄清指,通告字句未必由他寫下,而且市場推廣不是他負責。
通告有指有人接受CIK療程後減緩了痛症,並提升性功能,控方指功效未經證實,周稱這是客人親口證明,但承認不算科學性。控方說法例只禁止賣廣告宣傳療效成疑或虛假的醫療服務,DR遂決定不就幹細胞產品和CIK療程賣廣告,正正因兩者仍處於臨床試驗,DR想逃避政府部門巡查執法。周不同意,指若然害怕「放蛇」便不會在分店內張貼療程的海報。
周全資擁有生產CIK細胞產品的APSC實驗室,對外曾使用首席營運官、研究助理、經理等職銜,他早前稱是問准公司、按需要而用不同名銜,否認操控實驗室。控方今質疑他身為全資老闆擁有管理權,隨便自稱清潔工、洗廁所也沒問題。周則強調一切事情要與董事協商,「簡單啲講,出嚟做嘢唔係有錢大曬。」
控方又指次被告陳冠忠有事業野心,周加以利用安排陳做CIK療程負責人。然而DR推出療程後陳仍未掌握培植CIK細胞的技術,一度因培養失敗導致客人退款,而周有鑑於此四圍查詢技術事項,曾有港大教授提出收取100萬元人民幣出售技術。周回應指是APSC董事局安排陳做負責人,而退款只是個別事件,當時已有幾人成功做過療程,港大教授的提議與DR的CIK療程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