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真社爆上月至少6宗航機飛行間距不足 民航處稱僅屬輕微技術事故
民航處新空管系統
【更新:新增民航處回應】
新空管系統又爆事故!FactWire傳真社報道引述民航處消息人士確認,因新空管系統未能及時發出「預測衝突警告」(predictive conflict alert) 及「衝突警告」(conflict alert),今年1月份發生了至少6宗航機飛行間距不足(loss of separation)的安全事故,其中5宗在農曆新年航班高峰期間(1月19日至1月30日)發生,惟民航處一直隱瞞沒有公佈。民航處直至晚上10時許始出稿否認報道,稱有定程序確保航機間距只曾於一瞬間低於標準間距少於10%,即使空管人員不採取任何糾正措施,根據兩班航機的航跡亦沒有相撞的危險,都屬於輕微技術事故類別,會再作跟進。
根據傳真社報道,其中5宗事故涉事航機皆未能維持平面距離至少5浬及垂直距離至少1,000呎,違反了國際民航組織的安全標準。有資深前線空管人員形容,一個月內發生6宗航機飛行間距不足,次數之頻密是「歷來罕有及不能接受」。
報道引述資深前線空管人員表示,過去在使用舊空管AT1系統時,一年最多才發生8至10宗飛行間距不足的安全事故。
報道引述消息人士指,新空管系統的預測衝突警告未能作出可靠的預測以及太遲發出,是導致出現6宗間距不足安全事故的重要原因,前線空管人員在幾宗事故中,都是在接近衝突警告發出時才作出反應及指示,是「太遲」,因當時航機的飛行間距已不符安全標準,情況嚴重。
報道中亦指前線空管人員表示,員工普遍對衝突警告機制失去信心,每次出現預測衝突警告時第一反應往往是判斷是否誤鳴,情況就有如「狼來了」。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譚文豪回應指,事件屬於嚴重程度,以往1年約發生10宗類似事故,但今次在1個月內已發生了6宗,質疑運輸及房屋局長張炳良昨日到訪民航處總部時沒有提及事件,是否連局長都被蒙在鼓裡,又認為民航處不應該把責任推在空管人員身上,民航處應盡快交代事件是否屬實,以及日後如何避免同類型事件發生。
但民航處發言人稱,根據記錄上月有3宗飛行間距不足的事故,報道中的另外3宗屬輕微技術事故,又稱新航管系統的設計會適時發出適當警示。根據調查,沒有證據顯示上月發生的飛行間距不足與新航管系統有關,而事故期間,新航管系統運作正常,無出現錯誤目標的現象。發言人更反駁對航空交通管理有真正認識和經驗的人,都會明白「飛行間距不足」與「輕微技術事故」是兩種不同類別的事件,處理方法亦不相同,不能混為一談。
1月13日/由日本東京飛往香港的UO3871,及由泉州飛往香港的ZH9093,當時ZH9093正下降至UO3871所處的2萬呎高空,與UO3871的平面距離只有3.8浬、垂直距離約800呎。
1月19日/兩班來自廈門航空和深圳航空的航機,在3萬4千呎高空出現間距不足,平面距離不符國際民航標準10浬的要求。
1月24日/由美國阿拉斯加飛往香港的CX95,及由深圳飛往菲律賓安吉利斯的5X138(UPS),平面距離和垂直距離只達3.8浬和800呎。
1月26日/由北京飛往香港的CX347在約1萬9千呎高空減慢飛行速度,被一架由北京飛往香港的商務噴射機F2TH,從後趕上處於同一飛行高度,當時兩架航機只有4浬平面距離。
1月27日/由日本大阪飛往香港的CX561,以及由日本北海道飛往香港的CX2585,在同時下降至2萬6千呎高度時出現追趕,航機的平面距離和垂直距離一度為4.7浬和500呎。。
1月30日/由台北飛往香港的CX405及由台中飛往香港的AE1841,平面距離和垂直距離最接近為4.4浬和800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