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看抗爭】專家教:中立看警察職能 重演衝突場面紓緩情緒
幼稚園開學
教育大學幼兒教育學系助理教授黃敏指出,教科書的形容詞對幼兒來說太過抽象,像「出色」、「英勇」等形容警察的詞彙,她反而覺得教師可自行調適,具體形容警察職能,更合乎兒童的理解能力。黃文邦攝
「警察」就是「幫助我們的人」概念,在幼稚園教育中根深蒂固。黃文邦攝
教育大學幼兒教育學系助理教授黃敏表示,幼兒先認識警察約定俗成職能:維持治安、捉賊、保護市民,有正確概念才懂分辨警察行為的對與錯,識分辨職業操守。
「你再曳,警察叔叔會拉你!」多少家長曾經講過這句說話恫嚇孩子?一直以來 ,警察、消防員及醫生等職業,在學前教育都有一種「定型觀念」(stereotype),是兒童賴以信任的人物。翻開幼稚園教科書,不難發現有關「警察」的形容詞傾向正面,例如「警察是一支出色的紀律部隊,他們的服務使香港成為一個秩序良好而又安全的城市」(摘自《各行各業》高班用書,培生出版);「除暴安良」、「正義」」、「勇敢」等都是形容警察的常見詞彙。
教育大學幼兒教育學系助理教授黃敏指出,坊間好些教材的形容詞對幼兒來說太過抽象,「像『出色』、『除暴安良』,幼兒未必明白。(老師)可以調整,反而我們可以多講職能,篩選重點;而不是用主觀形容詞,具體講做甚麼更好,要跟生活有關,老師可以調適。」
她表示警察一直有約定俗成職能:維持治安、捉賊、保護市民,「小朋友要有正確概念,下一步才懂分辨警察的(行為)對錯,識分職業操守,大人先不要亂!那不是『洗腦』。」舉例說,若小朋友認為警察揮棍打示威者不對,家長應循子女的同理心討論,認同關心他人行為:「原則是任何人暴力也不支持,卻不用標籤行業——我們要清楚任何行業都有壞份子,醫生、老師也有,只是我們不會jump to conclusions(貿然下結論去)影響小朋友……我們是教孩子判斷是非,而非針對一個行業。」
相反,有小朋友或認為警察怎樣執法都是正確,認同暴力控制場面,家長又該怎樣闡釋?黃敏說:「如果小朋友認同『打得好』,那是認同暴力。家長可以講,就算捉到(示威者)也不想他們被傷害,任何人受傷,我們也不想。我們可以跟小朋友探討具體行為,而不是籠統說警察是好,是壞。那是歧視,對警察也不公平。」另一討論原則是不論職業,就算掌權者,任何人都不可以傷害別人,那是幼兒教育需要確立的清晰是非觀念。黃敏認為家長需要篩選新聞資訊,避免幼兒接觸暴力畫面影響情緒。
身處紛亂局面,家長難免有悲觀情緒,但黃敏強調維持兒童積極樂觀更重要:「大人需要控制自己,否則不能令子女心理健康……試過家長回家不斷訴苦,小朋友真的對我講『我唔想大個』——小朋友看大人,是不斷想像自己將來。很多研究發現,經歷戰亂的人可以過渡,那是因為有抗逆力,維持積極、希望,『做得幾多得幾多』,不要推倒個世界……小朋友將來遇到的難題更多,而從小建立他們凡事總有解決方法,就算解決不來,也要找方式令自己舒服。」
重演衝突場景 紓緩情緒
臨床心理學家朱嘉麗建議家長透過玩具、圖書鼓勵幼兒表達看過的新聞資訊,從中疏理情緒。孩子或會示範警察控制示威場面的過程:如責罵、打架、掟物件等等,家長別馬上制止,「我們真正想了解(小孩)看過甚麼,了解他們有甚麼情緒才可以幫助紓緩,才可以給予正確價值觀。」家長宜引導子女易地而處,像別人給雜物掟中,會有何感受;坊間有不少情緒卡可用作幫孩子辨識衝突過程不同人物的反應與情緒,「孩子可以紓緩情緒,壓力已經可以減少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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