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撼箭咀車】緩撞裝置可承受時速100公里撞擊
封閉解封維修工程車載式緩撞裝置。
青葵公路有的士撞箭咀車( http://bit.ly/2hviTdw ),鑑於以往屢有涉及箭咀車的車禍,為提高道路安全,路政署於去年11月,在轄下的道路工程實施新措施,要求在時速限制70公里或以上的道路(包括快速公路)進行工程時,於封閉路段的前端加設備有車載式緩撞裝置的護航車輛及縱向安全淨距(即緩衝距離),工程車及護航車亦都須配備警告燈號及標誌,即俗稱箭咀車,以盡早向其他駕駛者發出警告。
其後亦將有關措施納入《道路工程的照明、標誌及防護工作守則》,該新條訂的《守則》將於明年元旦日起正式生效。根據《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在快速公路進行流動作業時,承建商須符合《守則》的要求,否則將屬違法。
為防止被尾隨的車輛撞到,道路工程車輛要漆上黃色及裝設各種警告燈號,以便即使在夜間仍可在一段距離外清楚看見。而車載式緩撞裝置,是安裝在跟隨工程車隊尾端行駛的護航車輛的尾部,當遇到尾隨車輛撞擊時,吸取撞擊能量以減輕損毀及傷害的程度而設。
目前本港使用的車載式緩撞裝置,是能有效地承受時速100公里行駛中的兩噸重車輛的撞擊。
另外,根據《守則》,封閉行車線時,應在馬路豎設預先警告標誌,工程車必須由配備緩撞裝置的護航車同行。在進行流動作業時,緩撞裝置應打開,如要摺合或打開,亦要在對任何駛來或附近車輛未有造成影響的前提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