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昨稱,在索取事主創傷報告一事出現困難,希望裁判官可頒令以助索閱報告。辯方反對,直指被告未遭定罪,法庭無權如此做,況且索取報告是控方的責任。裁判官亦質疑自己是否有權,最終拒絕頒令。
涉案警員歐國偉(25歲)及鄧文謙(24歲)被控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控罪指二人於本年6月26日在北區醫院7A病房內襲擊一名鍾姓男子。而報稱現時無業的前警員林易昇(30歲)則被控串謀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涉於同日與歐鄭二人串謀襲擊該名男子。
歐鄧二人昨日連同兩名身形相近的男子前往法院,四人無論進出法庭,均戴上太陽眼鏡及口罩,又同樣穿上白色恤衫及黑色西裝,令人難以區分誰是被告。至於已離開警隊的林姓被告則獨自出入法庭。
案件編號:STCC328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