滅門案前上樓調查警員作供:
「天水圍家庭暴力多」

蘋果日報 2005/08/17 00:00


【本報訊】天水圍一家四口滅門命案昨續進行死因研訊,女死者金淑英案發前兩天,致電報警遭丈夫毆打,其後她向警員稱只是夫婦間互相推撞,不予追究,被列作一般家庭糾紛處理,雙方遭警告了事,死因庭裁判官及家屬代表律師均認為警方未有詳細跟進事件,質疑警方處理手法,庭上更披露,天水圍發生太多家庭暴力案件,而過去兩年僅兩宗家庭暴力事故遭正式起訴。 記者:蔡曉楓
女死者金淑英去年四月九日報警遭丈夫李柏森毆打,死因庭昨播放有關電話錄音,女死者以恐慌的聲音表示「我老公鎖埋門想打我哋」,接着傳來女人慘叫聲及孩子哭聲,電話隨即掛斷。女死者兩名胞妹昨聽到亡姊驚慌的語調及慘叫聲,均不禁嚎哭起來。
稱被玻璃碎片割傷腳
警方通訊員鄧素芬(譯音)昨供稱,當晚近八時,只聽到女死者一句說話,對方來不及講出地址便斷線,她查出其地址,意會到女死者「被老公打到飛起」,便通知天水圍電台,派警員調查。鄧指每日接獲近二十宗家庭糾紛的報案電話,而女死者的投訴屬緊急類別。
當日接報到場的警員王偉強(譯音)供稱,到達天恒邨案發單位,見門戶大開,女死者腳底流血,激動大哭,另一名警員向丈夫查問,兩名女兒則躲在房,王將夫婦送院檢驗,女死者稱因離家出走,與丈夫爭執時互相推撞,其間撞跌玻璃杯,腳踏碎片割傷。警員將案列作家庭糾紛處理,由於兩人不予追究,向他們發出「家庭事件通知書」警告了事,並轉介社工跟進。
急症室醫生書面供詞指女死者表示丈夫喝醉後打她頭和臉,推她到門邊撞倒左肩,另被玻璃碎片割傷腳。
代表家屬的何俊仁律師昨質疑警員王偉強的處理手法,指他未有詳細跟進事件,向女死者追問其家庭背景,又指一般程序應將男死者拘捕,錄取供詞始決定是否起訴,但警員稱天水圍發生太多同類案件,過去兩年只有兩宗被正式起訴,他基於本案不涉及刑事成份,女死者無嚴重表面傷痕,因此沒有拘捕其夫,但沒有想過女死者為怕丈夫在場而不敢指證他。
官質疑警方處理手法
死因裁判官指既然本案列作緊急案件,為何不派衝鋒車到案發單位,王回應他較快到達現場,因此不用出動衝鋒車。
男死者李柏森曾被控非禮兩名女兒,李在警誡供詞稱,因兩名女兒較母親早來港定居,他替兩女沐浴時塗抹番梘,並同睡一床,但無撫摸兩女下體。
案件編號:CCDI642-644,705/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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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通訊員鄧素芬(譯音)昨供稱,指案發當日接獲女死者來電求救,意識到對方遭丈夫毒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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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四月十一日,天水圍天恒邨發生倫常命案,一對孖女與母親在家中被斬死,而丈夫則受傷昏迷,留醫十二天不治。警方當日手持盾牌等裝備到案發單位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