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鄒欣桐(19歲),任售貨員,暫毋須答辯。她身體仍然虛弱,面色蒼白,昨坐輪椅出庭。控罪指她於今年10月1日,在長洲東堤小築一單位內,協助及教唆邱嘉業(19歲)自殺或進行企圖自殺。
控方昨申請將案押後待法律指示、DNA化驗報告及醫療報告,由於案情嚴重,反對被告保釋。控方又指被告於今年7月自殺不遂,而被告事發前曾向其男友傳送一個短訊,透露「好想跳樓……做人好辛苦……」,又表示有工作壓力。
辯方指被告已學懂珍惜生命,希望盡快回家與家人團聚。她願意交出5千元保釋金,最後遭裁判官拒絕保釋申請。
案件編號:ESCC536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