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一名叫張宗祖(化名)的商人,長期在江蘇蘇州工作,與在香港的妻兒聚少離多。兩年前,張在蘇州包養一名23歲的女侍應薇薇,由於妻子早年因生病割除子宮,張不甘於只有一個兒子,故希望薇薇為她生孩子。
然而薇薇懷孕後依然抽煙、喝酒、唱歌、打牌,最後驗出宮外孕,胎兒不保。薇薇出院時卻收到法院的傳票,原來張不甘兩年來給了薇薇大概50多萬元(人民幣‧下同),於是起訴到法院,要薇薇還錢給他。
據悉,50多歲的張認識薇薇後,對薇薇極為大方,經常送珠寶及名牌手袋,讓她辭去酒吧工作,住高級公寓,更前後打本40萬元給薇薇開時裝店。可惜時裝店經營不善,最後關閉。薇薇懷孕後,張當即給她5萬元,要她好好保胎,不要再泡吧唱K,可惜薇薇不聽。
驗到宮外孕後,薇薇在醫院住了一段日子,張也匯去3萬元,讓她安養身子,但自此沒有音訊,待薇薇出院後即反目成仇。最終,法院因張提交的證據不足,沒有借條等實質性的證據,駁回了他的請求。
蘇州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