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明知友人迷姦女子卻未阻止 男病房助理被控協助及教唆強姦

蘋果日報 2019/09/24 14:54

強姦迷姦水男護士乖乖水陳衍韶

【更新】
男病房助理收到任職護士的男友人WhatsApp短訊,聲稱「有嘢食」,著他到土瓜灣海心公園。男助理抵埗後,發現友人正與一名步履不穩的女子在一起,友人並透露曾向女子施以「迷姦水」。及後兩人將女子帶到賓館,友人更在助理同場下將女子強姦。助理被控協助及教唆強姦罪,案件今在高等法院開審。據被告的警誡會面紀錄,他理解「有嘢食」即是「叫雞」。
據控方開案陳詞表示,警方於前年10月某天案發後兩日拘捕本案被告陳衍韶(35歲),警誡下被告否認強姦事主X(31歲),但承認目擊其楊姓友人與X性交。被告及後在錄影會面中透露,案發當日楊曾透過WhatsApp向他稱「有嘢食」,他於是前往海心公園,看見X貌似飲醉酒,步履不穩,但他不知楊與X之間的關係。楊向被告透露,在X的飲品中落了迷姦水。
被告自言一度勸友人不要侵犯事主
及後三人一同進入賓館,楊稱想與昏迷不醒的X性交。被告自言當時一度勸楊不要撫摸或強姦X,但楊未有理會。被告當時雖不知所措,但仍留在房間內,目擊整個強姦過程。
控方向陪審團強調,楊干犯強姦這一事實,在本案中不受爭議。而被告雖然沒有強姦X,但他協助楊將X帶入賓館,亦明知X曾服用迷姦水且楊當時打算強姦X,被告卻沒有阻止或報警,反而留在現場45分鐘,並目擊整個強姦過程。
控方指控被告身處現場,可視為鼓勵楊強姦X或有意圖鼓勵楊強姦X。控方指,被告雖然曾勸告楊不要強姦X,但他並沒有任何實際行動,例如出手阻止或報警等。
被告與友人於東區那打素醫院工作時認識
X今出庭作供時透露,約10年前透過facebook認識男子楊贊霖,兩人一直維持普通朋友關係。至2017年10月案發當天,她應楊的邀請到土瓜灣海心公園見面,其間楊將一罐已開蓋的提子汁遞給她飲用。X稱她沒親眼看見楊打開該罐提子汁,「佢擰轉面背住我開」。及後她「慢慢覺得暈,之後就好似瞓著咗,瞓咗係佢(楊)膊頭」。X續稱,後來有另一名男子出現,與楊左右「托」起她。X後來在認人手續中,認出該男子正是本案被告。
控方及後播放被告陳衍韶的錄影會面紀錄,他於片段中透露,在東區那打素醫院任職醫護助理期間,認識任職護士的楊贊霖。案發當日,他收到楊的WhatsApp訊息,揚言「有嘢食」。被告理解「有嘢食」即「叫雞」,故應約到土瓜灣海心公園。
抵達公園後,他看見楊身旁的女子半醉半醒,楊向他表示:「落咗嘢,開房。」他指該女子當時神態興奮。在楊的要求下,他與楊一同將女子帶到附近賓館。聆訊明天繼續。
【案件編號:HCCC152/19】
記者楊思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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