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偉是柬埔寨歸僑後裔,93年由房地產工程下海做生意,96年貸款千多萬從事房地產項目,98年投得廣州濱江東路四幅地皮,其中三幅地皮由郭出資6,000萬元興建信達陽光海岸住宅。
第四幅地皮則借貸用作興建13層高的逸品台,01年他向銀行貸款3,000千萬元,並用三幅地皮興建的陽光海岸作抵押,誰料到銀行收到抵押後卻不給他發放第二期的1,000萬貸款,理由是上一筆貸款的20萬元利息未支付;郭偉於是趕快借來20萬元還利息,但銀行照樣扣着抵押品不放,1,000萬同樣沒發放,雙方於是對簿公堂。
令郭偉震驚的是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竟判銀行可將信達陽光海岸拍賣,價值1.4億元的陽光海岸住宅,郭偉竟只分得2,000萬元;與此同時,廣州海珠法院又以郭偉拖欠當日借來的20萬元未如期償還,居然將他擁有價值8,000萬元的逸品台樓房查封。
郭偉由過去住富豪聚居的二沙島豪宅一下子變得一無所有,為了討回所失,郭多次上訪不但均未被受理,還多次受不明身份的大漢襲擊,為免連累妻兒,過去五年他只偷偷回家見過妻兒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