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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醫組隊炒舖
診所辦投資講座 遭恒健索償

蘋果日報 2012/08/24 00:00


原告恒健牙科醫務所有限公司是上市公司香港興業國際集團旗下的醫療機構。香港興業昨天表示,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作評論。被告包括牙醫冼仲彥、朱啟裕和周家華,三人均有自設診所。
恒健由三名被告創辦,1998年香港興業有意發展醫療生意,看中恒健而入股,後來冼除了擔任合夥人外,亦在恒健任職行政總裁及醫療總監,直至去年9月被辭退。至於朱及周,除了是恒健董事外,亦擔任恒健的牙醫及顧問,剛於去年續約。據悉,朱將於本月底離職。
入稟狀指,三被告自2009年7月開始參與物業炒賣,至少四名恒健的職員及其他生意拍檔也有份參與。一年後,冼更成立一間公司以進行炒樓活動,同時為客戶提供物業投資策略。
炒樓活動更包括舉行講座和研討會,透過網站邀請公眾參與。可是,三被告未得恒健批准下,利用恒健在上環中遠大廈和旺角九龍行的診所作為會議舉行的場地。除此之外,三被告擅自利用恒健的資源,包括吩咐診所職員將物業交易資料電郵予冼,又要求恒健的顧問律師行,為三被告的物業投資活動進行土地查冊。三被告私下為診所職員投資後,更在上班時間,利用恒健提供的電郵戶口,將投資資料交給相關職員,濫用診所資源。
恒健認為,三名被告作為董事,違反受託責任,為了個人利益濫用公司資源,並促使公司其他員工在工作時間進行個人投資活動,要求三名被告賠償。
案件編號:HCA15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