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樓強制拍賣業權門檻由九成降至八成,是非常棘手的題目。原則上收樓強拍要是有問題,門檻是八成抑或九成,根本不重要,可是議員偏愛不着邊際。另一邊廂,支持降低強拍門檻的最有力理由,就是加快市區重建,不可任由少數人延誤城市整體發展。將功利目的作為理據侵犯產權,是極度危險的想法,對香港長遠傷害不下於殺人危樓。
那麼,舊區舊樓應如何處理?
香港分層式物業所謂業權,其實以份額計算擁有權,模式類近股份公司的股權。所謂「業主」,由始至終只是住戶,而非土地擁有人。所謂「契」,只不過說明甚麼人有權如何使用那單位。
再者,在樓契上,還有一份公契;單位以外,還有公用空間。樓宇的質素,往往取決於整體管理和保養。我們今天認識的這種業權安排,善意動機是為清晰保障各住戶權益,確保物業整體管治得到照顧。可是,大多數市民置業,怎會想這麼多問題。很多業主心目中,買了下來的家,就是永遠的產業,樓宇保養得好不好,不是外人管得來的事。
舊樓不一定是危樓。舊區問題在於樓宇保養。其實香港到處都是舊樓,座落優質區域的舊樓,都得到好好照顧,壽命比其他區域長30年不止。其他舊區樓宇,因一個致命的經濟扭曲,令舊區細價樓無論租售均完全失去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