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版國安法」中四類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中,有關「外國和境外勢力干預香港事務」一項用詞突變,最新改為「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民主派立法會議員指「勾結」(collusion)一詞首次出現在中港兩地的法例上,仍未有具體釋義,擔心會無限擴大執法部門權力,認為最大影響是箝制港人及機構與國際社會的各種聯繫,甚至連正常交流亦變成「勾結」。
公民黨法律界立法會議員郭榮鏗指,《國安法》下的「勾結」字眼並非屬規範的法律語言,相比「外國和境外勢力干預香港事務」一詞,他形容修改字眼後的後果「非常恐怖、不可能想像」,因不少港人與國際社會保持政治、經濟等層面上的交流,當中包括早前建制派及民主派議員向外國國會議員表述香港現況,他質疑法案通過後,連基本的國際交流都會變成「勾結」外國勢力,是為荒謬且「人人自危」,進一步箝制港人的思想及言論自由。
民主派召集人陳淑莊另指,「勾結」首次應用於中港法例之中,以往兩地均未有對「勾結」提供具體的釋義,擔心字眼的更改會無限擴大執法部門的權力,令法例變成扣上罪名的手法。她續稱,今次受國際爭議的《國安法》的訂立過程更未有遵循國內立法程序,繞過座談會或公證會即進入審議程序;而「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更無相類近的法例可依,外界對法例條文的細節及立法進程一無所知,她強調法例一旦訂立,受影響的將是全港市民而非犯法的「一小撮人」。
民主黨主席胡志偉質疑詞彙的修改源於中美在夏威夷的會晤,以強調《國安法》針對的是香港人,而非在港外國人,而此舉亦無法完全排除在港外國人同樣受到《國安法》影響,甚至連正常的國際交流亦會被扣上「勾結外國勢力」的帽子。他相信第一波受法例牽連的將是有外國聯繫的政治組織,如香港眾志成員、李柱銘、劉慧卿等人,無疑會加深國際的疑慮,以及港人維護自身權益的權利。
記者 林苑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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