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歲被告李佳年被控於去年8月15日,駕駛中型貨車行至深水埗昌華街及福華街交界時,危險駕駛引致93歲的鍾惠東死亡,他又被指毀滅、更改及隱瞞交通意外的證據,案件押後至下月12日再提訊,被告准以三萬元保釋。
根據控方所稱,案發時被告駕駛貨車沿昌華街一線南行,南行僅有兩條行車線,兩名途人指貨車時速約五公里,被告車前沒有其他車輛,現場亦非交通擠塞,途人看見貨車撞向老翁,並將他捲進車底,途人大叫並揮動雙手,被告下車察看,從車尾地上拖出老翁,老翁當時仍清醒,被告將他拖至另一邊行車線旁的行人路,行人路與現場相距約10米,被告再折返貨車,將貨車從一線駛至二線。救護人員接報到場,老翁仍能說出姓名,惟送院後不治。
案件編號:KCCC93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