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改制︱當然選委登記表格 要求須反港獨 禁推變相公投
特首選委會當然委員
選舉事務處昨上載「當然委員新登記申請表」,當中有數項新增變動。
特首選委會選舉將於今年12月展開,選委會當然委員、選委會界別分組選民及立法會新增功能界別的選民(被稱為「特別選民」)可在今日(1日)至7月5日登記。供「當然委員」的登記申請表列明,申請人須反對宣揚或支持「港獨」主張、推動或實施自決主權或治權、全民公投、無差別地反對特區政府提出的議案等。
政府昨刊憲宣佈《2021年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生效,選委會人數由1,200人增至1,500人,其中362席屬毋須經選舉產生的「當然委員」。選舉事務處昨上載「當然委員新登記申請表」,包括校務委員會主席、校董會主席、全國人大代表及全國政協委員,當然選委除了須簽署聲明效忠特區及擁護《基本法》之外,更被要求其個人資料可披露予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選舉事務處及選舉管理委員會,作查核之用。
此外,聲明要求候選人不可利用政府舉行的選舉,「組織或實施任何形式的對抗中央人民政府和特區政府的『變相公投』」、無差別反對政府提出的議案等「損害或有傾向損害《基本法》中以行政長官為主導的政治體制秩序的行為」。有關條文疑似針對去年民主派初選,爭取在立法會取得過半議席並否決財政預算案。
民主黨主席羅健熙接受《蘋果》查詢時指,有關聲明要求屬「預料之內」,指在全面落實「愛國者治港」之下,港府在各個範疇內列明「愛國者」條件亦不足為奇,相關列明條件亦只屬現今政治環境下的「表徵」之一。
資訊科技界選委黃浩華向《蘋果》透露,上屆選委簽署的確認書亦沒有列舉出「自治」、「宣揚或支持港獨」等如此仔細字眼,認為相關條文是針對去年民主派初選的行為,他形容有關做法令人感覺「奇怪、幼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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