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肺炎︱食環平安夜聯警方巡查檢控12人 兩食肆負責人被捕
武漢肺炎食環署
食環署表示,24日與警方的聯合行動共巡查了108間餐飲處所及4間其他處所,共檢控12人,包括拘捕當中兩名食物業負責人。本報記者攝
疫情下的聖誕節,食環署除加強巡查外,亦有參與警方及相關部門的聯合行動。食環署表示,昨(24日)與警方的聯合行動共巡查了108間餐飲處所及4間其他處所,而食環署亦巡查了593間餐飲處所及13間其他處所,共檢控12人,包括拘捕當中兩名食物業負責人。
食環署與警方昨日共聯合巡查108間餐飲處所及4間其他處所,另外食環署亦巡查了593間餐飲處所及13間其他處所。其間食環署共向8名涉嫌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的人士展開檢控程序,包括7名關於桌子之間的距離或分隔、佩戴口罩等規定的餐飲業務負責人,以及1名關於關閉公眾娛樂場所規定的表列處所負責人。
另外,食環署亦向4名人士展開檢控程序,包括3名涉嫌違反《食物業規例》(第132X章)無牌經營食物業及1名涉嫌違反《公眾娛樂場所條例》(第172章)無牌經營公眾娛樂場所,並拘捕當中兩名食物業負責人。食環署指,在聯合行動中,其他部門也有採取執法行動。
食環署發言人表示,食衞局局長已按第599F章就餐飲業務及表列處所發出最新指示延長至明年1月6日,餐飲業務負責人必須嚴格遵從並符合一系列規定及限制,若負責人違反《規例》,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發言人強調,食環署在未來數天仍會繼續加強執法和宣傳,並會加派人手與警方採取聯合行動,對違例者採取嚴厲執法行動,呼籲各餐飲業務和表列處所負責人及市民不要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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