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透露,被告在葵涌榮芳路新天地網絡站,認識現年分別9歲及12歲的男童X及男童Y。被告透露自己是迪士尼職員,經常替兩童繳付上網費及購買食物。
去年4月12日,被告帶X進入網吧內男廁,共處一個廁格,用手掩蓋X的眼睛,並伸手入X的褲內,撫弄他下體五分鐘。事後被告請X吃飯,要求他不要張揚此事。同年9月,X在網吧內玩電腦,坐在被告大腿上,其間被告又摸X下體。
被告又於同月在網吧內公然撫摸男童Y的下體。同年12月31日,被告帶Y到迪士尼遊玩,然後返回網吧,並在廁格內撫弄Y的下體。
至今年1月2日,被告在葵涌廣場廁格非禮X,離開時遇到巡警查問。被告自稱協助X小便,隨即被警員拘捕,在他身上搜出涉案記憶手指。
案件編號:DCCC64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