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清潔外判承辦商張先生聘用近千名員工,最低工資條例生效前,每月薪金開支近600萬元,法例實施後,每月增加百多萬元開支。他說,政府至今未交代何時發還最低工資補貼差額,他大失預算,向銀行借錢遇困難,「家仲同銀行傾緊,佢哋即使肯借,最多都係借一半,其他錢要我自己墊住先」。他認為政府應在出糧日前發放預計的補貼金額,外判商日後交還單據時才計算差額。
環境衞生業界大聯盟召集人甄瑞嫻表示,政府過往通常在糧期後45至60日才向外判商發放薪金,擔心最低工資補貼也以類似形式發放,「如果銀行唔借,就要問屋企人借,外判商即使唔即時死亡,都分分鐘被陰乾」。
《蘋果》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