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對原居民村代表而言,政治利益只是其次,各村代表同時手握實質經濟利益,包括證明村民原居民身份的權力,令他們可以申請丁屋、安排他們獲得寬免差餉和扣減地租,甚至負責代表村民與政府商討搬村、清理發展和收回土地補償等工作。
上述權力全部涉及實質金錢利益,也成為村代表拉攏村民、建立地區勢力的重要途徑,令不少新界有力及知名的原居民積極參加村代表選舉,形成03年以來至今三屆選舉的選情十分激烈。
有新界地區人士稱,雖然政府規管村代表選舉後,明目張膽式買票行為已不復見,但新界人講交情,鄉紳之間宴請村民或節日送禮十分普遍,所以村代表選舉經常有人私下買票的傳聞,也不時有候選人向廉署舉報,可見村代表選舉賄選問題在立法規管後仍然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