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指示到停車場燒七人車 火勢波及25架車 兩青年認罪候判

蘋果日報 2020/06/23 12:34

縱火黑社會尋仇景林邨多層停車場

前年將軍澳發生斬人事件,一名紋身女子被斬傷;事後兩名青年收到「有人被斬,要幫手」及「有嘢做,要燒車」的指示,遂戴着口罩及帽到景林邨多層停車場,向目標七人車放火,但火勢波及另外25輛汽車,涉及損失共230萬元。兩名肇事青年今在區域法院承認縱火罪,辯方求情稱兩人遭利用才犯案,實是被支配人士。法官將兩人還押至本周五判刑。
兩名被告依次是24歲太陽板安裝員謝俊傑及19歲汽車美容學徒陳家傑。案情透露,兩人於前年9月26日清晨近5時抵達景林邨多層停車場二樓,謝向一輛目標七人車淋電油,陳則用打火機點火,惟火勢波及另外25輛車。兩人犯案後沿樓梯到地面,登上一輛七人車離開。
事件中有23輛私家車及3輛輕型客貨車被焚,部份未能修復,涉及費用為230萬元。
停車場閉路電視及其他汽車的車輛紀錄儀拍下事發經過。警方及後拘捕兩名被告,謝於警誡下稱有蔡姓男子通知他「有嘢做,要燒車」,陳則稱獲朋友「少軍」通知「有人被斬,要幫手」。一輛七人車接送兩名被告到停車場,而放火用的電油及帽等物品,早由他人預備放於七人車內。
辯方求情稱,兩人不認識目標七人車的車主。謝曾入住寄宿院舍,結識不良朋友,被人利用才犯案。辯方又指,案中無人受傷,兩名被告認罪,願意承擔罪責,僱主亦答應兩人出獄後會繼續聘用他們。辯方強調兩人並非案件始作俑者,亦不涉策劃安排,僅是被支配人士。而陳犯案時年僅18歲,望能索取勞教中心報告才判刑。
【案件編號:DCCC22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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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謝俊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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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陳家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