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眼還眼】潑石灰整盲4歲女童 伊朗男要受盲眼之刑
失明石灰以眼還眼
伊朗一名男子,向4歲女童潑石灰令她失明,被法院裁定要「以眼還眼」作懲罰,周二被執行盲眼之刑。
伊朗ISNA通訊社報道,男子在2009年向4歲女童臉部潑石灰,導致她失明。檢察官指,男子在周二被施行報復刑法,但沒透露行刑詳情。
伊朗嚴格執行伊斯蘭律法,讓受害人可以向被告「以牙還牙、以眼還眼」,但若受害人同意接受名為「血腥錢」(blood money)的賠償,被告就可豁免受罰,不過這種刑罰備受國際社會譴責。
當地過去有不少「以眼還眼」的案例,其中2010年有一名25歲青年,向情敵眼潑鏹水令他雙目失明,最高法院裁定青年要要滴酸液盲眼作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