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個本人及很多業內人士不滿的會計界案例,是胡定旭及安永紀律聆訊委員會定罪後,罰則頒佈拖延足足八個月。會計師公會紀委會的組成多年來已改為由三名行外資深人士加兩名專業會計師組成,紀委會的主席通常由一位大律師擔任,公會完全不能干涉或查詢紀委會的工作進度。
紀委會去年11月已裁定三位答辯人有罪,有關罰則拖延八個月才頒佈,外界對聆訊未畫上句號卻歸咎於會計師公會,這令界別內外對增加行外人、獨立性及公信力後運作的評價有幫助嗎?當前財匯局具爭議性的建議,把會計師公會涉及上市公司會計師的紀律聆訊接過去FRC處理又會有幫助嗎?
4. 另一個案是警監會主席人選由大律師改為律師擔任的無聊爭議。不滿者質疑,為何警監會主席一向由大律師或資深大律師擔任,今次一改傳統委任一名律師擔任。我覺得這種批評是無稽的,理據是律師與大律師的分別,只是同學們專業試成功後就業的一個取向,基本法律專業知識都是一樣,沒大細之分,都是同一行業內的兄弟姊妹。
況且被委任的郭琳廣是有板有眼的雙料專業人士,他既是律師亦是會計師,長時間稱職地、無私地、無求地、無償地、專業地為不同類別的公眾利益機構服務。我覺得他擔任警監會主席絕對勝任。
總括來說,我們對普通法這本未來33年繼續會在香港奉行的洋經應加深認識其利弊、適用性及適時性,本地出產專才念洋經時亦應振振有詞,有聲有色地表現一些好功夫給人看,只懂做技術專材及技術官僚是不能成大器的。
但我不樂觀,我覺得香港教育及專業制度八十後的大部份出產都不是好vintage,亦不是「國際級」(醫科除外)。Prove me wrong!回到法制,不知2047年7月1日《基本法》過期後,香港是否繼續行普通法呢?我兩個孫想知啊!
周光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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