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宗較為嚴重個案發生於2004年,旺角警署一名負責處理保釋金的警員,先後137次偷取合共43萬元的應退還疑犯或充公的保釋金,結果被判監禁18個月。而2006年北角警署一名高級督察亦被揭發偷取近30萬元保釋金,被判監禁20個月。
較近期的警隊監守自盜案件發生於2014年,曾獲選最佳警長的八鄉警署一名值日官,因沉迷賭博及炒燶孖展而欠債50萬元,為還債和繼續賭博,竟將警署內屬於一宗毒品案的10萬元保釋金偷龍轉鳳,把其中1,000元紙幣換上100元紙幣,涉嫌盜取72,000元。其後涉該宗毒品案的人士到警署取回保釋金始揭發事件,這名警長最後被判監禁3個月。
■記者謝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