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機構監管為主,好處是可以控制一些風險,機構的風險有人負責任,但是最大的弊病就是割裂了市場,各個監管當局實行不同的監管準則,這樣會增加金融風險。
吳曉靈提出,為了中國金融業更好的發展,人行監管當局和金融機構需要有以下的宏觀佈局:首要是人行要樹立職能的權威,要保持現行「一行三會」的監管格局,但人行需要有權威地位,並且在獲得監管資訊方面應有充份的保證,現在的保證不充份。如果把系統性金融機構監管責任和維持金融穩定的責任給人行之後,對金融市場及機構的異常表現,人行有權利去現場檢查。
此外,在監管方面,更應該看到監管者的責任是使業務的發展合規和審慎,發展的責任歸屬在金融機構,這裏的責任是指金融機構在發展過程中要控制好自己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