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行政會議,放出的「氣球」是減少成員,三司十一局不必都加入,而是類似返回港英時代,三司為當然成員,此外只有三數主要政策的局長,其餘是公眾人物及立法會一些黨派的主腦,目標是令特首可以重新與自己挑選為顧問的人士坐而論道。關於問責制,主要建議是在局長之下,加上一班副局長,分擔局長的工作。
這兩個建議,分別各有難題,例如副局長從哪類物色?是否又要從公務員隊伍裏挑其菁英?副局長跟部門的公務員又是甚麼關係?會不會打亂公務員體制,畫虎不成反類犬?兩個建議合在一起,可能出現的情況是,每個政治任命的局長有自己的政治班子,獨立研究及策劃該部門的政策;如果特首有馭駕他們的權術和魄力,他就是唯一得窺全豹,掌握大局的人;如果沒有,政府就會四分五裂。行政會議只是論壇,沒有實際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