櫃員機遺款物主易追查 監警會籲另設制度處理

蘋果日報 2014/02/21 06:00

監警會自動櫃員機失款

監警會表示,警方處理「在自動櫃員機拾獲現金」的警務程序有改善空間,要求警方設另一套獨立守則處理。監警會秘書長朱敏健認為,在自動櫃員機遺漏的鈔票並非無主之物,只要向銀行查核一定能找到失主,故現有的失物處理守則並不適用。

朱敏健稱,根據現有的失物處理守則,一旦失物超過3個月無人認領,就會歸發現者擁有,若金額超過5,000元則需先刊登廣告,費用將從失款中扣除,但他認為自動櫃員機失款較易追查,警方需修改現有處理守則,包括毋須再登報尋找失主,亦不必將金額交給發現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