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邊,周潤發兄已交了功課,為「樂園」一家人拍了張黑白照片,掛在牆上。他喜歡替九龍城相熟的店舖拍照,我則愛替它們寫文章推薦,偶爾也題字。
上星期在辦公室,公事做完,靈機一觸,攤開宣紙,寫了「勝過鮑參肚翅」六個字,再拿去裝裱。是以深褐色錦緞托了底,再用兩片透明塑膠夾起來,後面釘上鈎,方便掛上。
本來準備好自己送去的,但是因為要出國,裱好放在公司,同事見我不在,自告奮勇替我拿去店裏。
今早又去「樂園」,店主陳先生過來道謝,說很多客人看了都喜歡。
「但是也有人罵黐線。」二嫂說。
我聽了笑了出來:「本來就是神經病的人才會做這種事嘛。」
二嫂說:「他們沒吃過鮑參肚翅,當然不明你說些甚麼。」
國內有些食肆要叫我寫招牌,盛惠一萬塊錢一個字,還要試過食物有無水準才肯寫。我臉皮夠厚,就算「樂園」拒絕,也要強迫他們掛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