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一名曾犯搶劫性侵的30歲男子廖勝偉,去年假釋出獄、需受電子腳鐐監控,期間竟再犯強姦案!他到彰化看守所探監時,憑著「我想認識妳」的紙條邂逅一名去探視男友的18歲妙齡女子,假借介紹工作為由邀約女子到台中家裡,在3小時內連續性侵女子兩次,還企圖強拍被害人裸照。檢方最後依妨害性自主罪嫌起訴廖嫌,並求刑9年6月。
「電子腳鐐之狼」廖勝偉在12年前,還是少年時夥同另外3人搶劫性侵一名女子,為防止被害人即時報案,還強脫被害女子身上所有衣物才離去,廖勝偉後來被法院判處15年徒刑,去年7月2日才獲假釋出獄,因涉性侵被檢方以科技設備監控戴有電子腳鐐,但電子腳鐐只能夜間監控。
去年8月廖勝偉到彰化看守所探視友人。據指出,廖嫌在看守所內見到長相甜美的被害女子驚為天人,當下就寫下「我想認識妳」的紙條給被害女子而結識,廖後來得知被害女子是到看守所探視男友,仍邀她到台中見面並介紹工作。被害女子於去年8月21日到台中與廖勝偉見面,廖開車將她載回住處時,發現她左手手腕有十多道割腕自殘疤痕,聊天後得知被害女子有憂鬱症而認為有機可乘。
台中地檢署起訴書指出,廖勝偉與被害女子回到廖家後,廖嫌在2樓房間內,強脫被害人衣物,一手掐住被害女頸部,一手摀住被害人口鼻到幾乎無法呼吸而性侵得逞。過兩小時後,廖嫌又以相同手法再度性侵被害人,並嘗試用手機強拍被害人裸照,最後才放走被害人。被害人原本不敢報案,但因擔心裸照外流,一周後才向警方報案,檢警循線逮捕廖嫌,但廖否認性侵,僅坦承對被害人有兩次性行為,有拍裸照但沒成功,認為與被害人是「一夜情」。警方在對廖嫌進行測謊時,問廖對被害人有無「掐脖子」,廖稱「沒有」,被測出有說謊現象,才順利扯破廖一夜情的謊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