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七十八歲老翁一向與孻女感情要好,並與女兒夫婦同住,認為女兒「孝順到我叫佢唔好咁孝順」,然而父女卻因一筆二十四萬元款項而對簿公堂。老翁聲稱曾借款予女兒供樓,其後卻遭女婿趕走,故興訟要求女兒償還該筆款項以作養老,案件昨在區域法院開審。
原告人羅萬在退休前經營一髮廊,他與妻子共育有六名子女。羅伯昨在庭上供稱,本案被告人羅寶怡為其孻女,二人感情一向非常要好,即使現時向女兒追討欠款,羅伯仍對女兒讚不絕口,「佢好叻㗎!本來預算十年搵三千萬,點知八年就達到目的。佢又好孝順,孝順到我叫佢唔好咁孝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