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騷亂】黃台仰李東昇赴歐棄保 李倩怡流亡台灣
旺角騷亂
2016年農曆大年初二的「魚蛋革命」,警方至今共拘捕逾90人,當中有人脫罪,有人罪成判監,亦有最少3人棄保,至今仍被通緝,包括本土民主前線前召集人黃台仰、李東昇及女學生李倩怡。
現年25歲本土民主前線前召集人黃台仰,被控暴動、煽惑非法集結及煽惑暴動共3項控罪,同案另一被告李東昇則被控暴動罪及襲警罪,李東昇在2016年曾夥拍青年新政梁頌恆參選立法會新界東地區直選,亦是本民前前召集人。
黃台仰曾在2017年9月保釋期間申請離港,期間黃台仰與李東昇曾到英國倫敦出席當地舉行的雨傘運動3周年紀念活動。黃台仰之後再獲法庭批准在11月4至20日往德國及比利時出席學術活動,惟二人之後未有如期到警署報到;控方認為二人已棄保潛逃,法庭遂發出通緝令。
黃李二人在保釋期間曾多次申請離港,到英國及歐洲各地出席活動,惟11月4至20日往德國及比利時出席學術活動後未有如期到警署報到;控方認為二人已棄保潛逃,法庭遂發出通緝令。
黃李二人最後一次露面,是在一名署名「Uyghur from E.T」的twitter用戶於2017年10月上載的照片。相中兩人正與世界維吾爾代表大會副主席Umit Hamit等人員會面。該帳戶形容會面是「港獨人士與世維會秘書長座談」,並標示會面日期為10月3日。
本土派人士中出羊子於2018年7月聲稱曾與黃台仰一同出席英國大學研究所的內部錄影訪談,但未有展示相關照片。黃台仰Facebook帳號,亦在2017年11月後已再無任何更新。
至於報稱中學生的李倩怡,3年前案發時僅17歲,她被控兩項暴動罪。李過往亦獲准擔保外出並離港,但她缺席2017年1月17日在區域法院聆訊後,法官隨即簽發拘捕令將其通緝,並充公3,000元保釋金。
台灣陸委會當時指,李於2017年1月6日入境台灣,可逗留一個月。至同年6月,台灣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再證實李身在台灣。2017年8月,有人上載一段聲稱是李倩怡讀出聲明的錄音,她在聲明中承認自己「在審判開庭之前選擇咗流亡」,又指自己是獲台灣獨派幫助,並稱:「你哋可以話我怯懦,逃避香港司法嘅審判。但其實係喺我內心,我早就已經唔再相信香港有法治。」
李於本周二(5月7日)再在台灣基進黨的網上直播「現聲」說法,稱預期香港未來陸續會有更多人被迫流亡,「香港法治已經蕩然無存。」她又表示,香港人及台灣人已沒有本錢「再天真下去」,必定要建立對中國政權的危機意識。主持直播的台灣基進主席陳奕齊指,是近日收到李的信件,包括一封李上月30日撰寫的信件及其錄音檔案,而信件是從台灣寄出,但不確定是否她本人或透過友人投寄。
台灣內政部移民署回覆《蘋果》指,李未向該署提出尋求政治庇護之申請,其在台已逾期停留且行蹤不明;又指台灣目前尚無政治庇護專法,倘未來有類似案件,會針對個案並依現行「香港澳門關係條例」及相關法令規定,對於因政治因素而致安全及自由受緊急危害的港澳居民,提供必要援助等。
《香港01》今年曾引述消息,指香港警方曾向國際刑警提出申請,全球通緝黃台仰及李東昇。不過《蘋果》翻查香港警方的通緝/失蹤人士網頁和國際刑警「紅色通緝令」,兩者現時均沒有列出黃台仰、李東昇及李倩怡三人的相片和資料。
《蘋果》曾就涉案潛逃人士向國際刑警申請發出通緝令等問題向香港警方查詢,警方未有正面回應,僅稱會根據案件的情況,循不同途徑追查在逃疑犯的下落並將其緝捕歸案。司法機構亦不評論個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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