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狂犬病條例》,狗隻於公眾地方活動必須以狗帶牽引或以其他方式控制,否則狗主可被罰款10,000元。而根據《危險狗隻規例》,有五類狗隻在公眾地方必須以狗帶牽引,同時戴上口罩及以特別的頸圈識別,該五類為即比特鬥牛㹴、阿根廷杜告狗、巴西非拉狗、日本土佐犬,以及經法庭宣判為已知危險的狗隻;而一般體重超過20公斤的狗隻,在公眾地方也須以長度少於兩米的狗帶牽引,違者最高可被罰款25,000元或監禁3個月。
香港狗會認可註冊甲級練狗師張松照表示,狗隻咬人後,漁護署除檢查狗隻是否領有狗牌及注射瘋狗症針,也會將狗隻隔離7日至14日作觀察,若狗隻傷人情況嚴重及有攻擊性不再適合飼養,不排除會被人道毀滅。如市民發現有狗主未有妥善管束狗隻,可致電1823向漁護署舉報。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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