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界議員郭榮鏗在新聞稿中強調,《基本法》第92條訂明,香港的法官及其他司法人員,應根據其司法和專業才能選用,而且可從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聘請相關人員。
郭榮鏗補充,候選法官的司法和法律專業才是聘任關鍵,而程潔與胡漢清提出,法官應由中國公民或港人出任,以落實港人治港的說法,無疑是基於對《基本法》92條完全不認識,因而作出錯誤的言論。
郭榮鏗又批評,程、胡二人的說法,是繼梁愛詩批評香港法官不熟悉中國與內地的關係,因而錯誤判案的言論之後,對本地法官進行新一輪的攻擊。
他提醒法律界以及全港市民,必須對類似言論有所警惕,企硬反對,以防香港的法治精神和司法獨立受到衝擊和破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