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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片】【旺角騷亂】《明報》記者被警毆15秒全程影晒! 原訴人為曾經任職《明報》記者的鄧力行。2016年2月9日凌晨,即旺角騷亂期間,警方在鄧力行已表明記者身份的情況下,仍把他從一架雙層巴士上層拖下車。多名警員在多間傳媒機構鏡頭拍攝下,以警棍圍毆鄧近15秒致頭部流血,後腦需要縫針。鄧事後馬上往警署報案,惟投訴警察課去年通知他有關投訴「無法完全證明屬實」和「無法追查」。鄧在聲明中表示對此「難以理解亦不能接受」,早前再去信投訴警察課要求覆核,監警會現時尚在審議該宗投訴。
鄧的聲明續指,對於警方調查仍未能還他公道,感到非常失望,由於提出人身傷害申索的時限漸近,故決定明日入稟。他強調,不在意賠償金額多少,亦對涉事警員再沒怨恨,但因警員襲擊正在採訪的記者,威脅到記者的人身安全和採訪自由,「事件絕不能不了了之,要求警方承認責任並深切檢討,避免同類事件再次發生」。他早前已申請法援。
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表示,民事索償的門檻較刑事檢控低,估計法庭處理案件時,會聚焦警員當時的行為有否構成普通毆打、使用的武力是否恰當及動機是否合理,估計着眼點與朱經緯以警棍打途人一案相似。他又指,民事案件中受害人向施暴者就毆打一事提出申索時有發生。他未有評價申索人勝算。
記協主席楊健興表示,支持鄧入稟索償的決定,並重申記協質疑投訴警察課對鄧兩宗投訴的裁決。記協會繼續為鄧提供相關支援。警方回應指,投訴警察課收到投訴人要求進行覆核後,已按既定程序公平公正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