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桂壎指出,《基本法》第45條列明特首候選人須由被廣泛認同的委員會提名,除非於2017年前成功修例,否則全民提名是違法。郭榮鏗則反駁指條文並無指明提名委員會的架構及規模,如全港合資格市民均為委員會成員,將是最受廣泛認同的做法,確保沒有篩選。獨立媒體上月發問卷調查立會候選人對保障言論自由的取態,結果建制派及自動當選的功能組別候選人悉數「潛水」。至於有回覆問卷的候選人,對禁止互聯網審查、開放大氣電波及保障示威集會權利等均有共識,唯獨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的蕭思江唱反調,認為如開放太多平台予各界發表意見,會令市民無所適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