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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情林林】官指本案極殘酷:如灰姑娘卻沒童話結局

蘋果日報 2018/06/21 16:37

凌耀忠虐兒林林王榮汶

【新增動新聞】
7歲女童林林疑因被疏忽照顧瘦至皮包骨,皮膚潰爛兼腦部永久受損案,其新移民生母及非親生父親今將求情及判刑。辯方要求先替女被告索取精神科醫生報告始判刑,但法官薛偉成對此表質疑,因辯方並不爭議林林捱餓,只爭議林林並非由女被告照顧,而女被告作供時亦自言案發時沒精神問題,最終決定不索閱報告。案件押後至下周四再求情及判刑。
由四女三男組成的陪審團經過48天聆訊,昨日裁定內地女教師王榮汶(42歲)一項疏忽照顧兒童罪及兩項妨礙司法公正罪名成立,男被告凌耀忠(52歲)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名成立。
大狀稱判刑要著眼受害人,但亦需了解被告為何犯案,以及林林捱餓的背後原因。雖然有醫生供稱林林不會有厭食症,但可能實情並非如此;究竟是女被告故意不提供食物,抑或林林故意不吃。法官聞言謂:「很不幸,我們不能聽到林林的說法。」又稱辯方說法模糊欠支持。法官最終認為精神科報告沒有實際價值,決定不會索閲。
法官指女被告的大狀稱本案只能以「奇怪」一詞來形容本案,反問奇怪一詞是形容本案情節、抑或形容被告本人,或兩者皆是;法官又指本案極殘酷,林林或被關押在劏房住所內兩個多月,並遭虐待。
控方今午舉出三個虐兒案例,判刑均接近當時的最高刑罰。資料顯示,其中兩宗分別重判9年及10年。(見另文: https://bit.ly/2KetpWe)
控罪指王於15年4月28日至7月18日間忽略7歲女兒凌潤林、又名王梓淇,令她受到不必要的苦楚或健康受損,另於同年7月18日至24日向醫生及社工等人提供有關女兒不真實的背景、病歷及健康狀況資料,妨礙司法公正。她與男被告凌耀忠另於7月24日至9月14日向醫生、社工及警員等提供不真實資料。
根據控方開案陳詞指出,本案是一宗悲劇,女被告在林林15年4月28日退學直至7月18日送院救治期間的兩個半月內,長時間疏忽照顧女兒,未有向女童提供發展所需的足夠食物,或明知女童未有洽當進食,不理女童體重不斷下降;又指女被告明知女童生病及體弱得動不了,仍不求醫,導致女童健康出現永久損傷,幾乎死去。
女被告尚未求情完畢,估計還有一小時,法官要求交書面陳詞,而男被告大狀則稱,男被告對林林感抱歉,謂需45分鐘求情。法官將案押後至下周四。
【案件編號:HCCC76/17】
記者:楊家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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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被告王汶榮今早由囚車押送到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