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吳先生早前申請郵政署一份月薪合約工作,清楚選擇在紅磡或油麻地區工作,誰知郵政署安排出錯,他最後被派到葵涌貨櫃碼頭工作。
吳先生說:「我見到郵政署請人時,寫明工作地點係紅磡或者油麻地,而我就住沙田,覺得交通方便,於是申請。到面試嗰陣,我都有填清楚工作地點,後尾郵政署回覆我獲聘嗰陣,都講明我係喺紅磡國際郵件中心返工。」
誰料吳先生甫上班,郵政署方面突然「變卦」。他說:「上個月我去中環郵政總局報到同簽約後,跟住就去紅磡返工,但嗰度個主管卻話紅磡已經『冇位』,要我去葵涌貨櫃碼頭做嘢!有乜理由簽好約先改地點?葵涌同我住嘅地方都唔啱路,車費又貴,早知要去嗰邊,我根本就唔會申請,最後迫住我放棄呢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