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父見愛女滿面淚痕,連忙追問詳情,然後叫女兒致電三少女,相約她們到屋邨商場對質。稍後三少女到場,卻否認欺侮李女,李父不得要領,致電報警。警方到場調查後將案件列作襲擊,拘捕三名少女,並將李女送院檢驗。
香港家庭及事業發展服務訓練總監司徒漢明認為,13歲的少年男女仍然處於學習階段,他們會遇到各種困擾和不如意,父母可協助他們解決,讓他們學習面對困難、解決困難。當然若問題是複雜、嚴重,並有傷害性的,父母便要介入處理。事件中的家長報警,司徒擔心太快干預會令事件「返唔到轉頭」,影響孩子交友,亦無法讓他們學習獨立自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