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貪污案,已排期今年11月進行上訴。許仕仁的上訴理據,包括裁決不一致,即就其中一項串謀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陪審團裁定新地郭氏兄弟無罪,不認為新地與許之間有貪污,但裁定許罪成。
據了解,怕冷的許仕仁捱過冬天後身體轉好,但消瘦了,仍然覺得監倉飲食「唔啱胃口」。
上訴案排期11月2日處理,預計審訊7天。據悉,各被告已經向上訴庭提交上訴理據。許仕仁的上訴理由包括陪審團的裁決理由不一致。如第七項串謀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指新地的郭炳江、郭炳聯兄弟、前執董陳鉅源及許好友關雄生,向許提供1,118.2萬元。陪審團裁定郭氏兄弟無罪,即不接納新地與許之間有貪污安排,但裁定許有罪。